剧情简介
不管别人认为他是多么的屌丝,弱智,脑残……但他就是这本书的不二主角,一个可以来回穿越现代和明末的屌丝少年。一个文物贩子,一个黑帮老大,一个无利不起早的混混。但,他还是大明军统帅,一个平内乱,征海外,创立大明帝国的神王!
回复 九序 : 万贯家财的地产商意外重生1994,在这个激昂年代里,熊白洲崛起草莽之间,阅遍世间芳华,千帆过尽,俱留枭雄本色。群号:601246758”
回复 顾三明: 这部《原来宝贝喜欢这种姿势》穿越异世界,本以为成了吃香喝辣的二代山贼,可没想到山大王老爹第一天就挂了,留给自己一个人心惶惶的山寨,以及一群想杀自己祭旗的山贼头子!好吧,那我凌天就发愤图强、乐以忘忧,砍翻贼人,收服群匪,争取成为史上最强山贼王。
回复 小钱钱在哪里 : 一个被拐卖的八岁男孩,走上的雇佣兵道路!总之这又是一个能闪瞎24K高强度硫酸铜硬化畴壁共振防漩涡损耗和共振损耗电子脉冲带放光二极管及光敏三极管之晶圆脉冲散射之光斑照射粒子带发光半导体及光电感应器之光源硬化及反电磁波加硫酸亚铁硬化以及硝酸铜硬化氪金防爆狗眼的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当佣兵的那几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